“酷”這個字眼被越來越多的人使用,大致的意思是帥、佩服、敬仰,換成一個語氣更加重的詞就是“牛逼”!
這個時代,大家越來越傾向去消費更酷的東西,用性價比或者是漂亮來形容總覺得少了點什么,一個字,就是酷。
搖滾樂也是這樣,很多人就是因為它酷才愛上它。在大家看來,竇唯很酷,許巍很酷,崔健很酷,我尊敬他們,喜歡他們。
而當你開始聽搖滾樂了就真的很酷了?那倒未必!
那到底什么才是酷呢?
用知名分析大師“李叫獸”的理論,酷就是“打破不合理常規”。說白了就是某事情應該做,但是99%的人選擇了無動于衷,只有1%的人行動,而這1%的人就稱為酷。
搖滾本身是非常酷的,因為它打破常規,遵循內心,但是很多人把它弄臟了。
滾青不是講幾句臟話就是酷,而是在應該站出來批評的時候,用一句“FUCK”給與回應那才叫真酷;
滾青不是穿著鉚釘自以為是、聽著高逼格的音樂就是酷,而是不隨波逐流、不墨守成規、有自己的價值觀、審美觀那才叫真酷。
肚子里沒貨就不要擺出一副優越感爆棚以及誰都瞧不起的神態,這完全是強加在“合理常規”之上的,不但不酷,而且很low!一個字,作。
特立獨行一定是你價值觀與周圍人不同的結果而不是你目空一切的原因。
“因為我要特立獨行,所以我就……”
這他媽完全就是本末倒置,是典型的為了搖滾而搖滾。
這句話應該講成:“周圍的人我都已經看透了,他們不應該……所以我要特立獨行,所以我就……”
同理“我因為愛聽搖滾樂,所以我就……”
這句話一半對,一半不對。
搖滾樂絕對能喚醒人對自由意志的向往,但中間必須要有一個認識的過渡。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因為愛聽搖滾樂,所以看明白了很多問題,所以我就……”
搖滾樂不能成為你牛逼的原因,它只能是誘因。
所以不要指望你什么都不做它就能給你帶來什么,如果你是個一灘不求上進的爛泥,那一定就注定扶不上墻。

放開思路,如果把搖滾換成買書、考博、收藏字畫、做慈善等,上面的理論也同樣成立。社會上有太多這樣表面化的標簽,它們本身是非常酷的,但卻被某些人當成了十足的幌子。
所以吳吞的那句“搖滾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至今無法超越。(完)
——————————————————赤裸裸的分割線———————————————————
下面海盜介紹一位特別酷的音樂人,是“打破不合理常規”的典型代表。
他叫段同愿,一個完全獨立的音樂人,從演唱、創作、編曲、制作設計都沒依賴任何一個人。而他的設備卻只有一個七百多元的聲卡,一個一千出頭的電容麥,一對一千多的二手krk監聽,總共三四千的設備,一張專輯下來一分錢沒花。
再聽聽做出來的歌的質量,和他這個設備條件比,簡直不敢相信。
從他身上我們至少能看到以下打破的不合理常規:
1、“為什么一首作品的必須要通過多人流水線完成?”(注意:是必須)
2、“為什么非要租上一天上千的錄音棚才能錄出能聽的歌曲?”(注意:只是能聽)
3、“為什么國內樂隊的作品大部分都能在國外樂隊身上找到影子?”(注意:是大部分)
所以說,他很酷,真酷。(請在網易云搜索“段同愿”表示喜歡)
最后,如果你也覺得你是個很酷的音樂人,請馬上點擊此處
